G-BATT蓄電池GB12-12產品性能特點
G-BATT蓄電池GB12-12產品性能特點
產品功用:
放電
1.(1)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間斷電壓,否則將導致過放電,而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為抵達的作業功率,放電應0.05-3C 之間,放電間斷電壓如下表1所示
(表1)放電電流和放電間斷電壓
放電電流
放電間斷電壓
(A) (V/ 單體 )
(A)<0.1C 1.90
(A)<0.2C 1.80
0.2C<(A)<0.5C 1.70
0.5<(A)<1.0C 1.60
1C<(A)<2C 1.50
3C<(A) 1.30
(2)放電容量
◆ 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聯絡,圖1為FM、JFM系列 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從圖中可看出,放電倍率越大,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 溫度作用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過低溫度(低于15℃,5℉.)則會下降有用容量,過高溫度(高于122℉.50℃)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
充電
(1)浮充(捆綁電壓,控制電流)運用: 浮充電壓2.25V~2.30V/單體,電流不得大于0.25C10,電池浮充電流調到小于2mA /AH.(25℃)。請參見表(2)。
(表2)充電方法與充電時間
充電方法 充電時間 (h) 周圍溫度 (℃)
恒壓充電 6-12 5 -35
恒流充電 6-12
(2)循環運用(充電即停,放完電即充):充電電壓2.4 V/單體,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25C10。
(3)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規劃內作業時,不用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許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恰當的調整,調整標準為浮充時 干3mv/℃/單體,循環運用時干4mv/℃/單體(溫度以25℃為基準)。
(3)過充電
電池滿足電后再補償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數。
為防治環境污染,保證生態安全和人體健康,標準鉛蓄電池出產及再生作業污染處理和處理行為,引領作業出產工藝和污染防治技術跋涉,促進作業的綠色循環低碳翻開,環境維護部于2016年12月發布了《鉛蓄電池出產及再生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日前,環境維護部科技標準司有關擔任人就這一技術政策的有關問題及怎樣了解、遵從這一技術政策,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
記者:環境維護部出臺這一《技術政策》的布景是什么?
答:1.鉛蓄電池出產及再生作業污染防治處理是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2009~2011年期間,由鉛蓄電池企業引起的部分“血鉛”超標和集體性工作也給社會和環境帶來了嚴峻影響。《重金屬污染概括防治“十二五”規劃》中鉛被列入5種關鍵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之一,鉛蓄電池作業也被列入5種關鍵防控作業之一。跟著我國電動車保有量和鉛蓄電池運用量的增加,鉛蓄電池出產及再生作業正翻開和強大,但作業秩序紊亂、工業會合度不高、清潔出產翻開嚴峻滯后等現象仍然存在。鉛蓄電池出產及再生作業的污染防治處理仍然是重金屬污染防治作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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